CAS號 114370-14-8
活性成分 草甘膦
總有效成分含量 80%
劑型 SG
電話: +86-531-88997163
| 農作物 | 目標 | 價格(劑量/公頃) | 應用方法 |
| 非耕地 | 雜草 | 2100-2800g/公頃 | 莖葉噴霧 |
[1] 雜草生長旺盛時,每公頃使用本品2100-2800克,均勻噴灑于雜草葉片上。
[2] 施藥時要避免藥液漂浮在鄰近的敏感作物上,以免造成危害。
本品是一種吸入傳導性除草劑,主要被雜草的綠色部分吸收,并迅速傳播到植物的各個部分??捎糜跉绶歉匾荒晟投嗄晟瘫究齐s草、莎草科雜草和闊葉雜草。
[1] 施藥時要防止藥霧飄到附近的農作物上,以免造成藥害。
[2] 請勿與其他除草劑混用,否則會降低藥效。避免與堿性農藥和其他物質混合。
[3] 宜在晴天使用。一般在噴藥后7-10天雜草開始死亡。用藥后五天內不要割草、放牧或翻地。
[4] 用藥時穿戴防護服、手套、口罩等防護用品,避免吸入藥液。在應用期間不要吃或喝。涂抹后及時洗手和洗臉。
[5] 妥善處理殘留藥液,避免污染水體。
[6] 孕婦和哺乳期婦女應避免接觸本品。
[7] 使用過的容器應妥善處理,不得挪作他用或隨意丟棄。
[8] 遠離養殖區、池塘等水體施藥。禁止在池塘和其他水體中清洗施藥器。
[9] 本品對金屬制品有腐蝕性。在儲存和使用過程中,應盡量使用塑料器具。